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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史志岂能沦为恩仇录?

2015-07-27 10:22:19?黄磊?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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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举措备受关注。据悉,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南方都市报》7月26日报道)

“盛世编史修志”,将地方文史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能够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为后世留下宝贵资料,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处于矛盾激化期,信访是解决民众问题的一种途径,客观上也反映了地方发展所遭遇的阶段性问题,倘若特定问题于当地发展史上有重大影响,那无论是推动或阻碍,记入史志并无不可。

由此重要性、影响力是决定人物及事件是否能够记入史志的关键因素,而凭借访民是否恶意,是否缠访、闹访来决定人物及事件记入史志不免误入歧途:其一、缠访、闹访的违法违规访民中,有部分人员就是怀着追求名利的目的,名垂青史或者遗臭万年就是他们的人生价值观,一点无理小事就将他们记入史志,岂不正中下怀?岂不给潜在人员强化动机?

其二、文史的价值在于斟酌古今,在于知兴替、昭未来,县志虽具有教研意义,但并非一本恩仇录,更不是一张黑白榜。于历史层面来说,很多闹访事由根本就无足轻重,入县志是要子孙后代从这些“历史”中读懂啥呢?是觉得史志无话可说还是觉得先辈处置能力有限、心胸不够宽广?这种低价入史,难免拉低整部县志的价值观。

其三、恶意操纵者写入县志,从另一个侧面来解读就是不闹事、善意信访者就不能写入县志,这种逻辑、这种判断和评定标准本身也与信访所追求的稳定和谐、公平正义是相违背的。更何况,写入县志之前,又该由谁来判断该信访到底是属于恶意还是属于善意?在诉访分离的今天,在真相未明之前,早早定论不免有为权力兜底、为舆论造势的味道。

于现代治理层面来说,具有足够的胸怀和宽容度是判断地方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而修史志也是记录地方历史、文化、精神风貌的重要一环,将重要的历史位置留给低价值的缠访闹访者,不仅难起到欲求的教育意义,也无法体现出当地政府的政治自信和精神风貌,更降低了史志本身的文化价值,显然不值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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