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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懒政”源于投诉中心以罚代管

2015-05-26 16:16:24?王博?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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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载客,得知目的地在一条巷子里,的哥竟以“积水多、视线差、易刮碰”为由,将乘客丢在半路!16日夜,被的士闽AT1333“甩客”后,福州市民小陈向福州市交通运输服务投诉中心投诉此事。结果6天过去了,小陈没收到任何反馈。22日下午,小陈又拨打了投诉中心的热线,询问此事处理进展。投诉中心表示,已将案件转发给闽AT1333所属的鼓楼运输公司。但该公司既没给小陈一个说法,也没给投诉中心任何反馈。(5月26日 东南网)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土性。雨夜被“甩客”,估计多么好脾气的人,也会无名火起,投诉成为发泄不满的必选项。然而,运输公司却摆出一副“泥菩萨”的面孔,对投诉中心和消费者皆不予理会,何也?笔者认为,与投诉中心简单以罚代管的处理方式有关。

大家都知道,运输公司是企业,旗下的的哥、的姐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干得好则留,干不好则去。即使有合约或者“三险一金”等的约束,但也没有想象中作用那么大,这就注定运输公司相对松散的管理方式。

而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市交通运输服务投诉中心,对运输公司的管理采取了更松散的方式,出现投诉一罚了之。管理之所以如此简单粗放,原因更加简单:人手不足!

因此,小陈的投诉“石沉大海”也就可想而知了。对于投诉中心来说,“司机今日接受调查,取证后,将按规定罚款1000~2000元,并扣除服务质量分6分”,貌似已经履行了管理责任。对运输公司来说,已经配合了调查,该罚的罚了,还要怎样?原来,“甩客”的哥“受伤”,与运输公司无关。

如果不是投诉中心因为“人少不足”,而对运输公司管理这么松散;如果除了对司机的处罚,运输公司也要付出代价,那么运输公司还敢无视顾客的投诉,还敢无视投诉中心的处罚吗?

由此看来,投诉中心只有改变简单的以罚代管方式,运用科学化管理手段,让司机负责,让企业有责,运输公司“懒政”思想才会彻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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