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博爆料,10月17日,湖南省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及公开退赃大会。会上,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开拘留或公开逮捕,8名犯罪分子被公开宣判,公、检、法、司“四长”出席会议,5000多人观看了公判活动,华容县电视台10月20日一段关于本次公捕公判的新闻记录下了现场的画面。 挂有“囚车”字样的车辆从街道上经过,车上铁栅栏中的犯罪嫌疑人胸前挂着写有姓名和涉嫌罪名的牌子,此般景象,无疑就是“游街示众”。在人权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声势浩大的集体示众显然已经和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然而,这种现象却并非某个地方的奇葩个案,时至今日,“示众”这种古老的刑罚始终阴魂未散。 仅在华容县,近年来已经多次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在华容政府网站上详细记录了大会“战果”,以此见证严打整治的突出成效。在其他地方,也时不时能看到游街示众的丑陋戏码,规模有大有小,形式各种各样,但无不以公开羞辱“罪人”为实质。其中既有公安机关的有组织示众,也有民间的自发行动,无论是涉嫌严重犯罪者,还是“失足妇女”、嫖客和小偷,都可能遭遇某种示众惩罚。 游街示众践踏人格尊严,是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再三强调和重申,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 尽管为法律和文明所不容,早该被历史所淘汰的游街示众依然时不时沉渣泛起,借尸还魂,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不难发现,官方高调展示游街示众的背后,往往有表决心、摆成绩的意味,示众甚至被作为一种彰显严厉的必要手段,扮演起了宣示法律威严、伸张正义的角色。社会对游街示众的“传统”似乎也念念不忘,乃至偏好、激赏这种“大快人心”的惩罚仪式,很大程度上也在为游街示众的死灰复燃推波助澜。 尤为值得警惕的是,一些由地方发起的游街示众,时常打着“严打”“维稳”的旗号,有的还以此标榜在“法治”建设上的功勋,将公捕公判解释为普法的好机会,这样的导向无疑是对“法治”的极大误解。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用本身就违法的方式去建设法治社会,显然是一则悖论。 在“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有违法治精神的公捕公判大会竟也堂而皇之进行,组织者就是执法者,全无法度,俨然法盲。这说明一些公职人员和执法者对法治的理解是何等浅陋无知,以权治民以权慑民的陈腐思维是多么顽固,也说明“法治国家”建设,应当在人们头脑中建立真正的法治理念和精神,而不是依凭权力对法治的任意理解,借法治之名,行权治之实。 |
相关阅读:
- [ 10-23]华容“公捕公判”违背依法治国精神
- [ 10-22]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应有之义
- [ 10-22]文明崛起的法治力量
- [ 10-22]“法治中国”容不得“法外之地”
- [ 10-22]领导干部需做“法治信仰”带头人
- [ 10-22]寻常百姓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五大热盼”
- [ 10-22]期待四中全会开出的中国药方
- [ 10-22]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