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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内免外收”并非明智之举

2014-09-28 10:38:18?余明辉?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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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5日开始,全国首批5A级景区、首批工业旅游区示范点之一三峡大坝对中国游客免收门票,外国人则仍需买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宜昌市人民政府24日联合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了这一新规。据了解,本次三峡大坝景区新规免费对象包括了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华人和华侨。外国人游览景区仍需购买每张105元的门票。门票免费后,游客线路基本不变,其他服务收费也不变。(9月26日《河南商报》)

“黄金周”临近,在国内景区尤其是众多5A景区门票“涨声”强劲且已均超百元,让人徒叹“游不起”的情况下,三峡景区逆势而为,实施门票国人等全免费,着实令人眼前一亮,可谓国人今年“十一”的一个美好“福礼”,值得肯定也值得期待。这一点,从新闻后无数跟帖的点赞中,可见一斑。

但站在平等待客和国家法治的角度讲,三峡景区实施“内外有别”的票价政策,尤其是有地方政府的参与,是亟需商榷的。

首先,就对待游客的感情讲,来者都是客,不管你是国内游客,还是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华人和华侨,仰或是其他外国人,到三峡景区来游玩,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内外之分和不公平、不一样对待的行为。而且他们的到来,都要吃喝拉撒和花费,反过来讲就是在为景区的经济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税增加做贡献。一样做贡献,却不同等对待,感情上任谁都会不舒服。这样三峡门票新政策与三峡景区的国际旅游圣地、开放的国家形象有些不相称,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对吸引国际游客,亦难称是聪明之举。

其次,就国家法律的规定看,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和《反价格垄断规定》都明确,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相对方实行价格歧视;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对三峡景区具有支配和垄断地位的三峡集团及当地政府来说,实施三峡景区门票“内免外收”政策,无疑违反了反垄断法等的有关规定,亟需纠正。

不久前,针对河北省只对省内车辆路桥费收费半价而不对外地车辆半价的做法,国家发改委发起了全国首例反行政垄断调查,认定河北这一做法涉嫌行政垄断,责令河北省政府立即纠正,并明确下一步国内反垄断的重点将向行政垄断倾斜。不曾想,国家反垄断部门的话音还未完全散去,三峡集团及宜昌市人民政府就再次出台了和河北路桥费如出一辙的行政垄断规定,不免令人哑然。

也许,三峡实施门票“内免外收”政策,与原有的客源主要是外国游客,但随着外国特别是欧美经济下滑、到三峡旅游的外国游客量锐减,急需改变经营思路和经营方向,通过国内游客免票等办法,吸引更多国内游客前去旅游等重要考量有关。但不管怎样,这都不应该成为当地制定“内外有别”票务行政垄断和价格歧视的理由,尤其是在我国大力反垄断的当下,更显不妥和刺眼。这其实凸显的还是国内景区经营者围绕景区门票打转转的老思维没有有效改变,昭示他们亟需在景区经营思维上的“换档升级”,通过优化服务、延伸服务项目来实现增收,而非单一的在门票上“费尽心机”。

当然,说这么多,最终目的不是说反对三峡门票对国内游客免费这一做法本身,相反在门票经济日益突出的地方下,三峡门票对内等免费亟需提倡和更多地方效仿,而是希望有关方面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去除一贯的我行我素和藐视法规、不顾社会公平建设的做法,站在立足法治和社会公平的角度,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票务制度。只有公平合理的门票制度,才是推进景区长远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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