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摆“梅花桩”整治路边摊是一记昏招

2014-07-10 17:01:02?徐义闯?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来,在广西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近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晒出的“奇招”。(7月10日 中国青年网)

城管执法向来难度不小,也颇受群众的非议。如今广西北海市为消除夜宵烧烤的扰民,搞“梅花桩”阵势驱赶流动小摊小贩,看似是一个“创举”、出个“奇招”,但在笔者看来,实则是“因噎废食”的“懒招”“昏招”,不仅达不到整治乱设摊扰民的问题,也增加不少的潜在安全隐患和占用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

城管执法一直饱受褒贬争议,为改善自身形象,又搞好工作,近年城管部门可谓花费不少心思创新、创意开展执法工作,如“五大奇招”,即围观执法、喊话执法、静坐执法、鲜花执法、举牌执法等,而今又新创出“梅花桩”执法,如果说前者是为改善自我暴力执法形象,用真情去感化摊贩、体现的是人性化的执法,效果如何不说,光态度就能让人产生一种内心的温暖。而后者看似效果明显,殊不知,流动摊贩向来擅长“游击战”,你还能将整个城市的空间都搞成“梅花桩”阵势?

坦率的说,运用“梅花桩”驱赶小摊小贩,在固定的一个点、某个街角确实能达到驱赶的目的,然而,造成的环境破坏与潜在安全风险不可小觑。首先,小摊小贩一般云集之处基本在人群集中的小区周边的人行过道或城市道路两旁,如此密集竖立的“梅花桩”架势对周边群众、尤其是老弱、伤残人士造成极大的交通不便与潜在的人身伤害;其次,小摊小贩向来云集在人群密集场所,你此处设立“梅花桩”,让其不得驻留,它大可移至他处,或邻近之地,难不成摊贩搬到那,“梅花桩”就打到那?显然是不可行的;其三,众所周知,如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空间日益捉襟见肘,尚若“梅花桩”推行开来,形成泛滥,不仅严重挤占城市空间,“地雷阵”式的“梅花桩”不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么?与小摊小贩的扰民烧烤又有什么实质的区别?

确实,城市管理,是一个头疼的问题,但又不能放任不管不顾,一边是弱势群体生存的需要,一边是城市环境整齐、居民安宁的需要。为此,需要我们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创新管理手段、出新点子、想好法子,在“堵”与“疏”的执法与渠道建设上多下点功夫,实现保障城市和谐文明、群众生活安宁便利,弱势群体谋生上多头受益、实现共赢。而不是采取治标不治本的“梅花桩”式的懒惰治理,昏招执法,到头来,治理的初衷实现不了,反而让多头受损,甚至危及他人安全,最终也会落得个笑话罢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