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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保外就医变成“免死金牌”

2014-07-07 17:38:44?梁三石?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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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广西阳朔一局长被法院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在中央严查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背景下,广西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规以及为何能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四处走动,不少网民质疑是否存在司法腐败,应有调查回应。(7月6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反腐”一直是一个高频词。而党中央在高频词下的动作之大频率之高,也印证着中央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反腐风暴。人们欣喜于党和政府对贪污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坚定决心,更为众多问题官员的纷纷落马拍手称快。贪官污吏被绳之于法,当然是大快人心,但一则“落马局长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的新闻,着实又让公众大跌眼镜。

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余作才说,石宝春的保外就医,是根据医院疾病证明“他患有心脏病和膀胱癌”的情况,才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至于石宝春监外执行情况什么样,公安部门和他本人都没有提出报告,法院无法掌握情况。由此看来,从法院这个层面来讲,他们只负责对石宝春的保外就医作出裁定,并没有进行后续监督。这里法院需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石宝春的疾病医疗证明是否属实?是否为了逃避牢狱之灾,而故意伪造的假证明?众所周知,对于腐败分子而言,弄一张假证明根本没有什么难度;二是法院既然作出了相关裁定,为何没有相关监督?到底是工作的失误,还是故意对其放任自流?对此当地法院还是尽早作出解释才好。

阳朔县公安局对该事件也发通报进行了回应。承认石宝春曾两次向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前往南宁、广州两地寻医就诊。但对网友所反映的石宝春离开桂林外出的其他地点,他均没有向阳朔镇派出所请假报告。应该说,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是石宝春的监外责任单位,但是石宝春未经报批随意前往桂林外的其他地点,明显违背相关规定,当地派出所竟然毫不知情,可以想象其监管是何等的乏力。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无论是普通罪犯还是落马官员,只要身体真有疾病,也确实需要在监狱外医治的,执行保外就医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与普通罪犯相比,在保外就医中,落马官员却占有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就比如该新闻中,石宝春开车私自离开桂林的举动,以及当地法院与公安机关毫不知情的情况,就可以预见,此类不规范的保外就医俨然变成了某些人的“免死金牌”,导致一些落马官员借“保外就医”名义逍遥“狱外”,使得不少公众开始怀疑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

其实,保外就医只是一条人性化的政策,法律对其执行程序也应该是有足够的规范。但若执行者在审批流程上失之于宽,在事后监督上又失之于软,那么保外就医就难免不变成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免死金牌”。而这样一块“免死金牌”,不仅在社会上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让群众感到寒心,更严重亵渎了庄严圣神的法律。

由此看来,违规的保外就医乱象已是不得不整治了。这里还得把握住两点,审批机关严把审批流程和事后监督机关恪守监督责任。另外,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相关部门要对其身体状况常态化体检,一旦身体健康好转,应予以收监。如此,保外就医乱象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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