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用法律为受虐儿童撑腰

2014-06-03 07:57:28?练洪洋?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有媒体盘点2014年被曝光的“虐童事件”,每月平均近3起。请注意,这些只是被曝光的极端事件,而潜在水底的虐童行为有多少,无人知晓。

对“虐童”行为的矫治,首先是法律要硬起来。我国原则性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不少,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然而这些多半属于倡导性,惩戒效力不足。一项网络调查显示,95.6%网民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以刑罚方式震慑、惩戒施暴者。有许多专家也持此论,这说明专门设立“虐童罪”至少在民意层面已经成熟,不存在问题。

如果“虐童”行为发生在家庭,受到父母等亲人的虐待,还必须与儿童监护权联系起来。很多时候,即使外界发现儿童受到父母虐待,也因救济乏力而无法防止悲剧的继续发生,典型的案件如“南京饿死女童案”。这种情况,需要得到授权的行政部门或社会组织介入,剥夺施虐父母的监护权。现行法律对公权力介入监护的举措规定得不具体,对有过错监护人的惩戒措施也缺乏可操作性,相关法律修正时应予考虑。

本报评论员 练洪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