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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可以当“活雷锋”,海关不能

2014-01-02 11:21? 于文军?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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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有市民来电吐槽,其在欧洲旅游时弄丢一部iPad,谁知有好心老外捡到后按图索骥找到万里之外的失主,并自掏邮费寄回广州,谁知失主领取失物时,却被告知要缴10%行邮税。(12月31日金羊网)

不言而喻,老外的行为令人称道,看来,“雷锋精神”已经走出国门了,“雷锋精神”是永恒的精神财富。然而,不能因为老外当了“活雷锋”,就要求海关放弃原则,甚至责难海关不近人情。这是两码事,不能搅在一起,稀里糊涂。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海关是守卫国门的,工作自有严格的程序。出入境者携带物品出境,须申报;再入境时,当事人只要提供此前的申报等证明,海关才能免税。如果当事人丢失了申报等证明,就得照章纳税。海关之所以这么要求,是在执行法律法规,防止偷税漏税。此消息报道中的失主要缴10%行邮税,并不冤枉,要怪只能怪自己在相关问题上的疏忽。

现在,一些网友批评海关,说明一些人不懂法,对海关依法征税知之甚少,显然,普法任重道。近年来,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走私、偷税漏税,给国家税收造成流失。在这种背景下,海关只能更加严格履职,如果讲人情“放水”,岂不乱套?因此,老外可以当“活雷锋”,海关则不能。海关要当“活雷锋”,可以在别的地方当,不是当在这个时候。老外当“活雷锋”与海关依法征税风牛马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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