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志愿者享受升学就业优惠 传递社会正能量

2013-12-20 11:15? 吕可玫?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将志愿服务时间像存款一样储存记录起来,达到一定时限后可享受升学、就业、使用公共设施等激励优惠。记者昨日获悉,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日前发布了《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我省将分三个阶段推进这一制度。(12月19日,《东南快报》)

时下,对有贡献的志愿者进行奖励,一般停留在精神领域,且名额有限,不能惠及更多的志愿者。而今,出台这种激励优惠政策,将赋予每个志愿者平等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付出获得社会的认同。奖励和回报无疑是对志愿者价值的肯定,自然能够激励更多人加入志愿者队伍,传递出社会正能量。

其实,服务有偿,等价交换,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则。志愿者的服务占用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有付出就得有回报。享受升学、就业等服务优惠,只是以激励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用金钱的方式来衡量等价回报,这种象征性的激励引导,实则是对志愿者善意的呵护。

从国外经验来看,虽说联合国对志愿者的定义是“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但国外对发展和鼓励志愿活动,也离不开激励引导。比如,丹麦从法律上规定,从事一定量级志愿服务工作的青年可以免除兵役等。

实打实的激励办法,比那些空洞的道德说教要现实得多,也更具倡导的意义。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多给力,普及志愿服务,做好志愿者的激励和引导工作,从而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增强社会慈善的力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