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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逼着“发帖被拘少年”退学?

2013-11-19 07:21? 王勇强?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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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书包收拾了,跟我走”,今天早上,曾经作为“初中生发帖被拘”新闻事件当事人的杨辉,被校领导告知他被退学了。杨某和其父亲怀疑与一周前发的微博有关。“我们已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甘肃省教育厅发微博称已经介入。(11月18日新京报)

这名才16岁的初三少年,因为一次无知的发帖而成为“500转被拘第一人”,而今,学校称“受到各级部门的压力不能让他继续在校就读”。笔者不禁要问:因为发帖,杨某被行政拘留7天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什么还要雪上加霜强制退学,野蛮的剥夺他的受教育权力?

对于杨某的发帖,警方称是“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许,客观后果确实存在,但杨某的主观意愿却未必出于恶念。一个16岁的在校少年,能有多少社会阅历,又能否明辨是非、正确判断行为的后果?对于杨某的发帖,可以宽容的理解为是一次年少无知、意气用事的莽撞行为,专家也建议“对一个初中生,应批评教育为主”。

最终,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我们可以忽略公安机关由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表现出的执法不严肃和不严谨,也可以忽视公安机关越俎代庖法院判定杨某有罪,因为拘留7天已经感觉是舆论之下的最好结果。但是,现在杨某却在“各级部门”的暗中施压下,被学校强制退学,却无法让人淡定和忽视。

七天的拘留,已经给杨某留下了心理创伤,杨父称“他经常做噩梦醒过来”。如今,杨某连基本的受教育权也被野蛮剥夺,势必会对他造成更大的心理伤害。法律的作用,应该是教育和重塑一个人,而对于杨某,却像是在毁灭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学校声称的“受到各级部门的压力”具体为谁,但在杨父14日向张家川县检察院递交申请刑事赔偿的材料后,杨某被强制退学,有理由怀疑是“各级部门”在对杨某晓以颜色。那么,我们不能不震惊“各级部门”的无法无天。

甘肃省教育厅称“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那么,上级部门真的要好好查一查到底是哪些“各级部门”在给学校施压剥夺杨某受教育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杨某在经历这样的劫难之后,还会对这个社会产生美好的想法吗?看着他在校门前深深低垂着头,只让人莫名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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