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试点开放的规定成了废纸一张,并不奇怪。学校开放体育场馆不仅没有任何好处,反而要承担诸多风险,谁愿意吃这个亏。再说,试点学校不对外开放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很多学校已经暂停开放一年多了,都没啥事,难怪停止开放的试点校越来越多。如果有关部门只是发一纸通知了事,却不帮助学校解决社会开放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也不检查落实试点学校开放的执行情况,那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工作停摆是迟早的事。 学校对开放体育场馆的顾虑可以理解。允许社会人员入校锻炼,会增加校园管理难度,有可能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也会加速折旧与损坏,维护、更新支出必然大增。而且,入校锻炼或活动的群众一旦发生意外(如摔伤、碰伤等),学校可能会成为索赔对象,这也是一些学校要求市民出示商业保险才能允许入内的原因。除了借此将锻炼者拒之门外,也是为了避免将来的赔偿麻烦。 要让中小学体育场馆真正向公众开放,让市民有更多的地方锻炼,就需要政府为学校解决“后顾之忧”。首先要落实开放期间学校的安保工作,确保入校健身的群众和学校的安全,对入校人员应适当限制人数。还应拔出专款,用于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与更新费用。政府还需要出资购买保险,一旦入校健身的群众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可以及时得到保险赔付。也可允许中小学适当收费弥补体育场馆开放后增加的支出。 增加公众体育设施、满足公众健身需求是政府的责任,不能用一纸通知就把这一责任转嫁给中小学。除了要增加对中小学开放体育场馆的补助经费,有关部门在新建中小学的规划设计上也应考虑到对外开放的需要,比如可用一道门将体育场馆与教学区隔开,使其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可单独对外开放,不会影响到校园安全。像足球场、篮球场等基本无须专人看管的地方,只要学生放学,就可以将其变成完全对外开放的公众健身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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