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撤销父母监护权谁来照顾乞儿?

www.fjnet.cn?2013-03-13 08:00? 乐水?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广州市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是为解救流浪乞儿带来了福音。意见提出建立救助保护机构诉讼代理人制度,对反复教育不改仍携带子女乞讨等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救助机构将依法向属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只有不孝的子女,没有犯错的父母。不尊重孩子,体罚、打骂,还振振有词为“棍棒底下出人才”;而带着孩子出来乞讨,也只是自己家里的事。对这些不合格的父母,我们很难看到什么实质性的处罚。可是,在西方一些国家经常可见到不称职的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案例。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哪怕是亲生父母,只要无法尽到照顾和保护孩子的责任,那就请你让开,由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和福利组织来代行职责。

广州出台法规,取消带孩子行乞的父母的监护权,的确是加强了对流浪乞儿的保护。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国的福利水准跟西方相差甚远,社会组织也不够发达,没有了父母的监护,这些孩子由谁来管呢?是送到福利院和有条件的社会慈善机构?还是交给法律指定的其他监护人?这些在现阶段其实都需要政府来兜底保障,否则,无法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也没有基本的生活费用,他们最终还是有可能重新出来行乞流浪。

这也是为什么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早有“父母没有履行好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就可以撤销监护资格”的规定,但行乞儿童仍然无法杜绝的原因所在。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申博体育_现金赌场app下载--在线*官网@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