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堵住环评造假,方有环保公信

www.fjnet.cn?2013-01-30 07:35? 王社坤?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一旦环评从“过滤器”变成“大漏斗”,许多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就会通过环评穿上合法的外衣,进而造成一起起本不应该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

调查表涉嫌造假,评估方法失当,秦皇岛西部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失实事件,再次将环评造假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相关报道见本报1月29日4版)公众关注的原因还在于,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环境纠纷事件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环评造假现象。本应作为环境风险过滤器、安全阀的环评制度,却屡屡成为“大漏斗”,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环评制度的意义不言而喻。通过事前控制,环评制度既可以有效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也能够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环境保护制度,我国更是专门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随着经济发展和我国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公众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异常敏感,环评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苛的审视,也承载着相关部门机构的环保公信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环评造假尤为引人注目,也更加不可容忍。

从社会背景看,环评造假是政绩冲动的外在表现。虽然中央早就提出要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但是在有些地方GDP依然是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很多时候,面对招商引资项目、承接产业转移的项目、重点项目,环评仅仅是走个程序而已。一些人因此不以为然,不过是走形式,造个假又有何妨呢?

从制度设计看,现有环评制度的不足,也为滋生造假提供了温床。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这种制度框架下,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环评单位往往需要“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想方设法确保环评报告获得通过。环评这个过滤器成了大漏斗,许多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反而通过环评穿上了合法的外衣,造成了一起起本不应该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

从环评流程看,环评程序不透明也是环评造假严重的原因之一。尽管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环评阶段的公众参与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环评中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依然不足,公众意见处理走过场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较低。缺少了有效的公众监督,缺少了公开透明,环评单位才有了造假的空间。

在这个意义上,杜绝环评造假,一方面需要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完善环评制度设计,切断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保障环评单位的独立自主性;加强公众参与进程,实施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听证制度,使造假者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正如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所言,“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已经大为发展,在环境方面正处在敏感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相较于环境污染,人们更关心政府的态度决心,更关注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只有从源头遏制类似环评造假等现象,才能不断构建环保公信力,从容度过环境敏感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申博体育_现金赌场app下载--在线*官网@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