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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文章:《网络立法 是约束更是保护》

www.fjnet.cn?2013-01-02 17:15? 人民日报?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人民日报文章:《网络立法 是约束更是保护》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热议,获得了互联网企业广泛支持。搜狐、新浪、网易、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决定》为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搜狐副总编辑魏成说:“总的来讲,中国互联网发展拥有宽松的环境,网民的素质也和互联网发展同步提高。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能任由网络‘自生自灭’。不受规范的自由,很可能就要走到它的反面。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决定》,是正确的、负责任的,我们表示支持。”

新浪副总编辑周晓鹏说:“长期以来,新浪网在用户管理、信息规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如制定《社区公约》,还将新浪微博作为微博实名制的试点。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定》,使我们的工作有法可依,我们支持这一决定的出台。”

《决定》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对此,网易公共事务总监高文说:“我们通过技术创新,有效地阻止了大量垃圾邮件、商业性电子信息对用户的侵扰。过去,在这方面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更多地只能靠互联网企业自律,担负社会责任;现在,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们感到,这是对我们过去努力的肯定,也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提供了指引。”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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