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公共政策治表也要治里

www.fjnet.cn?2012-10-30 07:25? 王琳?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制度的设计者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虽有预见,却无方案。“没法杜绝”“无奈之举”透露出“懒政思维”。

车窗内的随手一抛,重则可能夺人性命,轻则也有损城市形象。多年来,武汉市一直想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但苦于“取证难”“处罚难”而一直没有实施。车窗抛物作为一个瞬间动作,取证难度大,单纯地依靠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不仅行政成本高,而且不现实。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武汉市城管局一个名为《关于对车辆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出台亮相,迅即引发了舆论的目光。

新近的一则报道称,在武汉市城管局首次公布“车窗抛物”奖励政策当天,有位杨先生就因提交20次有效举报领到了2000元奖金。此后一周内,杨先生又连续用摄像机“捕获”15次“车窗抛物”。经城管局甄别和确认,杨先生的举报真实有效,遂又奖励1500元。

有网民感叹“最牛抓拍户”挣钱有方,但从过往的经验看,这样的机会并不会长久。“举报违章有奖”于武汉而言,也非第一次。事实上,早在2010年10月,武汉就成了全国继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第三个开展市民举报违章有奖活动、随后又突然宣布停止的城市。

应当承认,“举报违章有奖”利弊皆存。制度的设计者对此也并非没有准备。针对媒体担忧,“对违规者处罚50元,对举报者奖励100元,会不会有人钻空子,赚取奖励与处罚之间的50元差价?”官方的回应是,“这种现象没法杜绝。”针对媒体质疑,“乘车人抛物,让开车的车主埋单受罚,那不是有点冤?”官方的回应是,“作为车主,若驾车者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即使被处罚也不冤。此外,车窗抛物取证往往很难清晰地拍到抛物者面貌,所以处罚车主也是无奈之举。”

在媒体的追问之外,我们还能举出更多的政策执行问题。如拍摄者是否有作证的义务?违章者对公民提交的影像资料存有异议该如何解决?在执法日益公开的大背景下,公民的秘密拍摄如何与司机的知情权保持平衡?警方的摄像头都要公开位置,对“职业拍客”是否也应该固定位置?如果要固定“拍客”的拍摄位置,安个摄像头不是更经济、更科学?

综合看来,制度的设计者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虽有预见,却无方案。“没法杜绝”“无奈之举”透露出“懒政思维”。我并不怀疑制度设计者的良好初衷,而只想提醒,新政的推行不能“锯箭疗伤”。只管出台政策,却不管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这跟那位外科医生只管露在体外的箭杆,好像没什么区别。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申博体育_现金赌场app下载--在线*官网@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