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没有产权的政府办公楼

www.fjnet.cn?2012-07-30 09:45? 马龙生?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994年,哈尔滨道外区政府选择聚兴公司投资建设办公楼,1999年大楼完工,政府却未支付聚兴公司数千万元投资款。法院判决聚兴公司获得该楼产权。企业多年追账无望,表示准备卖掉政府大楼以解决拖欠债款。区政府称产权有疑,市委正在协调。(7月29日新华网)

此事让开发商“超级憋屈”:房子是我的,你却住着;你住着我的房子,却不给我钱;我去找你要钱,你又说房子是我的;我说把我自己的房子卖掉,你又说房子不是我的……

不难看出,政府使用十几年没有产权的“政府办公楼”,如今陷入了一场尴尬的“三角纠纷”中。开发商与“旧政府”之间,存在着当初的开发协议是否明确,是否完全兑现的争议;开发商与“新政府”之间,存在着既不认可债务,又置疑产权归属的争议;而“新政府”与“旧政府”之间,又因“前人乘凉,后人栽树”而影响当期政绩,存在着极度消极的不认账情绪。

显然,作为开发商,聚兴公司对产权并没多大兴趣,尽快收回自己垫付的资金,落实属于自己的债权,才是其最真实的本意。“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履行合同的责任,在类似的纠纷中,成了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橡皮筋”。聚兴公司的维权之路在哪里?法院会立案吗?

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为涉及对下级政府届次之间的政绩评价,似乎只有上级政府出面协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可问题是,上级政府协调成什么样,哪里又有“法定”的标准呢?

□ 马龙生(北京 媒体人)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申博体育_现金赌场app下载--在线*官网@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