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吸引海归政策"不应以"教育不公"为代价

www.fjnet.cn?2012-05-31 07:01? 武  洁?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低于3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安家费、生活津贴……下月起,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将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现金赌场app下载: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经过修改,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果您是属于高层次留学人员,那么您的子女在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时,允许一次择园或择校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此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考试,可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海峡导报》5月30日)

常言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打地洞”,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父母的优良基因当然能够遗传给子女们。从这个角度来看,海归人才当然堪称高素质,给予他们的子女更多入学优惠,让优质基因更多的发挥其价值,似乎也不无道理。更何况,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的世纪,为了吸引人才,给予一些诸如子女入学方面的优惠与照顾,要说也无可厚非。

不过,以“海归子女中考加分照顾”作为延揽海归人才的诱饵,恐怕还需商榷。事实上,海归人才当然可能拥有高精尖的专业技术知识。不过,假如说给予其创业扶持资金、安家费,还算无可厚非的话,海归子女中考加分,却多少显得有些出格。毕竟,海归其实同为市民,在公民权利上当然只能与所有市民享有同等的权益,而不能超人一等的享有额外的特权。从这个角度来看,让同为市民的海归子女去享有比其他市民更优惠的受教育权利,本就显得自相矛盾。

其次,在教育资源总量有限,优质教育资源捉襟见肘的前提下,却让部分海归子女享有比更优惠的入学政策。海归子女们所获得的优惠,当然不可能从天而降,而只能来自对于其他市民子女入学权利的侵占。然而,按照天赋人权,人应生而平等,即便按照我国教育法的规定,所有的孩子也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这一权利并不能因为他们的家庭出身、父母学历或是经济条件而有先后高下之分。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海归子女的入学优惠,更是对于教育公平原则的破坏。

基于上述视点,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却不能用赋予特权和破坏公平的方式来实现,更不能以侵犯公众权益,强迫其他市民让度自身权利的途径来达到。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