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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渣污染暴露监管与执法乏力
www.fjnet.cn?2011-08-19 00:00? 孙瑞灼?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引发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而就在南盘江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堆放了超过14万吨的庞大铬渣堆。记者日前来到离厂区不远的一个由铬渣堆成的斜坡上,看到一群工人正忙着用石棉瓦搭建防雨层,巨大的铬渣堆与南盘江之间仅隔一段砖砌的约1米高的挡墙。一位公司负责人说:“2003年收购这个厂的时候,铬渣就在这里了,总共28.84万吨,有十几年了。我们争取了两个国家项目来处理这些铬渣,目前还剩下一半没有处理掉。”

  铬渣毒性究竟有多大?据了解,铬渣遇水后会产生剧毒物质六价铬,而六价铬一旦汇入地表水,或渗入地下水,将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从而也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然而,就是这样的剧毒物品,大量堆放在只有一条土路之隔的南盘江旁,而南盘江是关系数千万人饮水的珠江的源头。这种影响和可能造成的可怕后果让人不寒而栗。这些污染企业的胆子为何这么大?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极大危害吗?

  监管失职是污染企业的“帮凶”。数量庞大的铬渣长期堆放在南盘江旁,当地的环境监管部门难道是“睁眼瞎”?是谁让这些没有良心的企业生产?羊死了,猪死了,水也不能喝了,面对百姓安全,环保不能只是摆设。云南铬渣致污事件与其他企业污染事件一样,遵循同一个逻辑:长期污染——一朝事发——急救瞒报——媒体揭露——政府通报——追究责任——澄清无污染——部委调查……铬渣致污事件发生后,云南环保部门并未将信息在第一时间通报给下游的广东和广西。事发已经两个多月,事件处理只停留在刑拘两名司机上,对涉事企业的调查,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也没有任何消息,铬渣致污事件疑问还有很多。

  执法不严是污染企业的“帮凶”。这家企业明知废水、废料、废气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投放到外界,将对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破坏后果,却为了追求利益,不顾他人健康和公共安全,肆意倾倒有害物质,这是现在许多污染企业常干的事。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企业的这种做法已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可是,有多少污染企业被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环保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重大环保事件不时发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污染环境者的处罚力度过轻有关。虽然我国在《刑法》设立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罪名,但很少有企业和个人因为污染环境而被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11月13日,我国发生的震惊世界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家环保总局也只开出100万元的罚单,而相关责任人并没有受到刑事追究。处罚过轻让一些不法企业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

  要让类似云南铬渣致污的事件不再发生,除了企业不能缺失应有的良知之外,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只有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管,以法律之剑严惩环境污染者,才能震慑那些不法企业,才能还公众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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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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