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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小企业 今秋有“喜”
www.fjnet.cn?2011-08-15 09:11? 鲁宁?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自2002年上届政府换届以来的9年间,国内千万家中小企业在中央政府层面一直没有“婆婆”疼爱的现状有望在今秋得到改观。

日前有财经媒体报道,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多家中央部委和全国工商联正在紧张进行“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和文件准备。在初步拟定的会议议题中,包括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国家级管理机制与架构。一个正部级的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层面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已在酝酿之中。拟议中的正部级“婆婆”很可能冠名“国家中小企业促进局”,拟议中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很可能在国务院层面设立由多部委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抑或在国务院层面直接设置由多部委参加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

回顾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几经反复的艰难发展历程,省级以下最早的中小企业“婆婆”叫乡镇企业管理局。中央政府层面,则在农业部内设乡镇企业发展司,指定一名副部长直接兼任司长。

中小企业一度去“婆婆化”,从全国范围计,始于乡镇企业在党的十五大之后的产权大改制。自本世纪初,各地独立设置的乡镇企业局基本撤光,更名后的中小企业局不再纳入政府机构序列,只作为挂靠在地方经委、计委名下的内设机构。2003年全国行政机构改革中,随着地方经委、计委机构的改变,地方中小企业局被归并、降格为地方发改委的内设机构。在中央层面,只在国家发改委内设中小企业司,2007年该司又被划至工信部代管。如是,中小企业局的牌子虽仍被保留,但真正发挥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之机构功能者几乎没有。

回顾新世纪以来的十年,中小企业发展受到两次较大的冲击。第一次是2004年初开始的宏观调控,一些调控措施一定程度上变成了“调控中小企业”。鉴于当时中小企业承担着全国50%的税收、60%的GDP产出以及70%的就业岗位,第二年初夏,眼瞅着中小企业总体生存状态恶化,国务院于是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人称“非公经济36条”),首次提出民营经济在行业准入方面“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第二次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救市政策,大部分都充实到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再度受到较大影响。随之而来非进行不可的结构调整、产业转型、银根收紧等,客观上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生存环境的影响。于是,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人称“非公经济新36条”),再次重申了2005年非公经济36条的原则,并进行了细化。然而,时至今日,中小企业生存状况仍然总体欠佳。别的且不说,当下通胀“老虎”之所以一直关不进笼子,本身就与中小企业经营状态总体欠佳有很大关联。

今年新旧“非公经济36条”都未能为“非禁即入”原则提供坚实的保障。从2004年至今的七年间,国内外市场及整个全球经济格局都发生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深刻变化。于今检讨“错失机会”的各种原因,在中央层面,统筹中小企业发展长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婆婆”,是不能回避的主因之一。由于缺乏“婆婆”的保障,新旧“非公经济36条”包括其他普适的经济发展政策,在中小企业这一跨行业、跨地域的经济板块中,归谁落实、归谁协调、归谁监管、归谁考核,都无从着落,中小企业现状当然可想而知。

若真想有效化解中小企业发展突出困境,一个专门的国家级管理机构非设不可。虽然这只是化解问题的第一步,但第一步必须果敢地迈出去。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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