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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暑山庄成豪华私人会所?
www.fjnet.cn?2011-05-20 13:34? 王琳?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

故宫建福宫豪华私人会所之事拉开了各地争相曝光类似会所的帷幕。据河北当地媒体披露,在名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的承德避暑山庄内,一座即将开门营业的豪华私人会所正在限量发售首批100张会员卡,每张价格初定为20万元,该私人会所今后只为会员提供专属服务。

另据报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宋美龄别墅内,近日大办婚宴。记者探访得知,别墅内的餐厅已经开了七八年了,而且“外面人”不能随便订。这家傍上了“国字号”文物保护单位的餐厅平时消费最低人均200元,最高不封顶。

“国保单位”也“走穴”,唯利是图、唯权贵是图的过度商业化,令文物单位应有的公益性荡然无存。民众之所以对这类会所反应激烈,质疑不断,原因在于,这些“国字号”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产权上乃归属于国家——也就是全民,其管理机构只是受政府的委托履行保护之责。换言之,故宫是国家的财富,而非故宫管理机构的私产。对于这笔国家财富,理应向民众平等开放。私人化的豪华会所,事实上是慷全民之慨,媚权贵之奢,赚权贵之财,求一已之利。

依《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工作原则。可见,保护和抢救是第一位的,利用是第二位的,而且利用还必须合理。从已曝光的几宗个案来看,有的管理机构辩称是下属公司瞒着办的;有的管理机构则干脆赤膊上阵,亲自开拓文物单位的商业利用模式。比如那个“避暑山庄皇家会馆”,就是由承德市文物局和承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联合修建。这明明是一个商业项目,文化局又如何为其越权行为自圆其说呢?该局一位负责人宣称,该项目是作为“抢救性修复工程”向省文物局报批的。真是好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文物吃文物”!连“抢救性修复工程”都能捆绑私人会所式的商业开发。而按《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管理条例》也规定,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属于国家所有,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或者从事其他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而记者调查证实,承德市发改委并未受理过“避暑山庄皇家会馆”项目的审批。

在法律手续上的李代桃僵、暗渡陈仓,其背后不仅有对监管部门的欺诈,还有对作为公共资源的文物保护单位的非法利用。这类商业运营的私人会所,剥夺了普通民众分享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权利,而对于会所的财务状况,管理机构也不太可能对外公开。赢利的分配自然也是在几家合作者之间暗中进行的。

防止公共资源的私人化,还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以公共福利性质,首在防止管理机构利用职权之便,与资本结盟,欺上瞒下,坑骗国家。对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违规开发的问责,都是制约权力滥用的必需。在看紧管理机构的同时,更应提醒热衷于这些私人会所的权贵们,如果你们认可自己作为成功人士的身份,则理应对诸如“避暑山庄皇家会馆”之类的东西进行抵制。面对那些设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明显违法的会所,加入或参与就是坐实了自己的共犯身份。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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