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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救人要求宣传”背后的价值碰撞
www.fjnet.cn?2010-08-02 11:05? 张勇?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落水,82岁的孙老伯跳入池中救人。事后被救大妈打算登门道谢,却被救人老伯要求找媒体宣传其救人行为。救人老伯称是想通过宣传教育旁观者。而被救大妈的女儿却认为老人应该“雷锋做好事不留名”。(8月1日《京华时报》)

在这样一个无时无处不炒作的时代,乍看《八旬老人救起落水者要求被救者找媒体宣传》这样的标题,也许更多人首先联想的可能是炒作、沽名钓誉这类词汇。但是,如果用心去了解此起事件的来龙去脉,便会发现:八旬救人老翁这种要求的背后,除了救人老翁意在弘扬社会正气之外,更是隐含着这个时代多种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碰撞。

报道中说,跳入水中救落水大娘的是两个八旬老翁,可是岸边却有不少年轻人充当着看客的角色。两位八旬老翁的义无反顾和周边年轻儿郎的看客心理相比较,就是一种价值的比较:老人们认为救人是义不容辞,而年轻人想到的也许是频频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南京徐老太式麻烦”。到底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照亮人性,还是“南京徐老太”的阴影缠绕心灵,不同的价值信念决定着一个人有无伸出双手助人救人的勇气。在这场价值取向的博弈当中,救人老者所指围观(或视而不见)的年轻人,无疑成了精神上的懦夫。

至于老人要求媒体宣传的愿望,看过了太多炒作事件的公众,也许会认为这是老人家也开始爱慕虚荣。但实际上,老人才没有这么无聊,要求让媒体宣传,既表达了老人对世俗风气的不满,此外诚如老者所言,要求媒体宣传是希望通过这样的一起事件能够起到教育的效果,匡正社会道德风气。教育旁观者,这样的想法来自于一个见义勇为的老者,不但精神难能可贵,更应该引发社会深思。

尽管年年提倡学雷锋,结果却是新一代助人为乐精神不见涨,反倒是形式主义越来越多:福利院的老人一天被洗几次澡,就是绝好的讽刺;此外,公众舆论的目光老追逐南京徐老太式的争论,而忽视了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应该成为社会常态。助人为乐精神的价值根基,现在只能靠八旬老翁来维系和呐喊,不得不说是文明社会里不小的缺憾。

而被救大妈女儿“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理直气壮,实际上是一种喧宾夺主的做法。如果救人者说这样的话,无疑是道德高尚;但是被救者家属说出这般话,则是有失良心品格。至于其所提到的曝光隐私,提到的权利,实际上也许只是一块子虚乌有的遮羞布。报纸尊重隐私能够用化名恐怕早已众人皆知,隐私权利遭侵犯的说法也就没有了说服力。规避个人风险而无视救人的价值,恰恰反映了被救大妈女儿的自私。社会的冷漠需要救人者这般的社会热情去温暖,被救的家属理应将这种温情和正气传给更多的人。

一起“老翁救人要求媒体宣传”的事件,映射出这个时代的道德迷茫和价值碰撞。救人老者和围观的年轻人,要求宣传的老翁和自私的被救者女儿,多重价值理念在这样一个事件中对比、缠绕和碰撞:炒作和帮教,无私与自私,感恩与冷漠……谁是谁非,只要用良心和责任去判断,结果一目了然。

因此,对于救人老者要求宣传的愿望,媒体应该尽力去满足。毕竟,为匡正社会风气,显然不仅仅只是老人的愿望。价值观可以多元化,但责任和感恩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时代里人们笃定的价值观。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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