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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与政府公信力的重建
www.fjnet.cn?2010-04-22 15:23? 宕子?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虽然如此,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公信力的丧失仍然是一件非常严重的危险的事情。姜副市长所分析的结论相反,我认为,可能引起社会混乱的绝对不是官员财产公示,恰恰就是“不公示”或像他一样以“保护官员隐私”为借口的“变相不公示”。其实,官员财产公示在西方是一种运作非常成熟、非常良好常态化的政治制度,从来没有听说过它的实施会引起“社会混乱”的说法。

作为纳税人的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受公民委托,对其需要办理的各项公共事物进行管理。作为公共事物管理代理人的角色,政府及其官员在公共空间的行为自然要受到其委托人,即公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政府的运作过程及官员在公共空间的活动都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如果上述内容不公开、不透明,更有甚者,如果政府及其官员还利用对媒体的垄断,长期混淆视听,报喜不报忧,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的不信何政府和官员也是情有可原的。

在一定程度上,民众对于官员财产公示的结果表示质疑是很正常的,而且只有对于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保持一定程度的怀疑,才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的改进和社会的进步。因此,这绝对不能成为反对官员财产公示的理由。其实,要打消民众的疑虑,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并非是不可能的。财产公开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公开谁、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及公开后怎么办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官员财产公示的配套制度,以确保所有公开内容是建立在有据可查事实基础上,即确保公开内容的可靠性。此外,就是确保整个公开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如果做到了公开内容的可靠性、公开过程的透明和公正性,对于那些无法说明其财产来源的官员又能够依法严办,那么,事实的说服力将胜于一切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空话、套话,难道还怕民众不相信么?

一个人是好是坏,自己说了不算,得听别人怎么说。政府也一样,如果垄断媒体,将其当成实现自身利益的“喉舌”来使用,其实恰恰是对自身公信力的最大破坏。在我写下上述文字以前,这条新闻在几大门户网站已经被删除掉了。与大多数民众相反,我更愿意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中国的政府及其官员,相信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因此,我更愿意认为,这是各大门户网站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自我审查”的结果,而并非出于政府某部门的授意。

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增多、日益便利的现时代,政府应该鼓励信息的自由流动,让公民能非常方便地获得充分的资讯,而且要充分相信民众的判断能力,最好不要代替民众进行判断,更不能把政府的意志强加在民众身上——这是政府重建自身的公信力,或曰取信于民的前提条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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