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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炒房投机者要“精准打击”
www.fjnet.cn?2010-04-20 09:30? 薛世君?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紧随国务院调控“重拳”之后,又传出不同形式的个人住宅消费税将试点开征的消息。据报道,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试征方案已获决策层批复;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20%收取的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新一轮调控,不管是信贷手段还是税费措施,均严厉有加且精准度较以前有了提高。可见,遏制房价上涨、打击炒房投机行为,光严厉还不够,最重要的是精准。

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者,至少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方面,打击炒房投机者要快、准、狠;另一方面,不能误伤普通购房者。蜻蜓点水地打压和模棱两可的措施都算不上“精准”,“伤及无辜”自然也不算“精准”。

“精准”之策,首在一鼓作气。综观已出台的调控措施,不管是首付款比例还是利率水平,多集中在房产交易环节,这虽然可以增加炒房投机者的交易成本,但根据以往的房价走势和现实情况,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可能会转嫁给租房者和买房者,进而再次推高房价。所以,如果更加强力的税收等调控措施能及时跟进,一举斩断炒房投机者哄抬房价的黑手,房地产市场才有望重回健康发展轨道。“特别房产消费税”、房产保有税等众多税费措施版本次第而出,并有望在重庆、上海等地试点,其民意基础和政策意图也正在于此。

其次是政策细化、“精确制导”。政策但凡有模糊地带和漏洞之处,炒房投机者都有可能趁机而入。曾经,由于相关部门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地区就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成为炒房投机者的可乘之机。直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才算堵住政策漏洞。

在本轮调控中重要措施之一是,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可是,价格多高才算“过高”,上涨多快才叫“过快”,供应怎样才算“紧张”,银行风险又有什么评判标准?再以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为例,其目的主要是遏制高端物业的价格。但具体什么物业才算高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举例称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等三种情况可以视为高端物业,但并未给出具体量化标准。

如果政策不能“精确制导”,不仅会让炒房投机者浑水摸鱼,也可能误伤有正常需求的普通购房者。显然,无论调控措施多么严厉,都不应该增加普通民众的购房负担。

按今年1月初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继续沿袭这种标准,那么,上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固然可以严格限制炒房投机行为,但也有可能会“误伤”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

由此可见,税收措施的陆续跟进是遏制房价上涨的题中之意,而调控措施的精确细化则是实行差别化房贷政策的具体体现,那就是提高政策的精确度,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者而避免“误伤”普通购房民众。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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