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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色”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www.fjnet.cn?2010-03-14 09:12? 李振忠?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 3月13日广西检察网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的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作出逮捕决定。据本网最新消息,2010年3月13日,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由贪而色,是一条规律,因色而贪,也是一条规律,无所谓哪个是鸡哪个是蛋,因为权钱色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一家亲”。纵观中国历史,权钱色从来就没有分割过,有钱的,要买权,有权的,要搞钱,有钱的玩女人,有权的也要玩女人,你看,权钱色是不是从来就是一根绳上拴的蚂蚱?
  
  因此,对于韩局长本人来说,因色而被卖曝光于网上,也因贪而曝光于网上,只是他的所谓“香艳日记”也太有点不知羞耻为何物了。“做”而用老婆之外的女人,做而用“某某”,历史上顶尖的色小说《金瓶梅》恐怕也比他的日记干净点儿,而此君就可以每天对此津津乐道。
  
  是顺手牵羊还是局长不小心落下了证据?还是利用了黑客手段进行了“潜伏”?“香艳日记”的最终曝光于网络,大约出于前者而不是黑客手段。问题的关键不是曝光者获得日记的手段,关键是韩本人“做”没“做”过?“做”过了,就应当受法律严惩,因为法律明摆在那儿,反贪反腐天天讲年年讲月月讲,“伸手必被捉”,韩贪过了,玩过了,吃过了,喝过了,“做”过了,那就应当接受法律的严惩,而不管是通过什么手段大海里捞起了这么一个倒霉的“芝麻”——要知道,由香艳日记,到香艳日记泄露,再到被检察部门瞄上,那恐怕也就只有万万分之一的机率。
  
  由韩局长香艳日记,推及官场官员日记,奉劝那些好写日记以及喜欢描写性生活的才子贪官们,一定要将“香艳日记”继续写下去,只是一定要采取另一种存盘手段,或者将电脑层层加锁,或者将实体日记本加锁,并且一定要等“做过”某一个女人之后闲下来的时候再回味再描写,千万不能像那位中国传媒大学的教授一样被女生趁“做过”熟睡之机而拍了写真或者拷走了日记内容。人脑不是电脑,日久必忘却大部分做过的内容,即便有文强的记性也不行,因此不建议今后贪官们不再写“香艳日记”。
  
  由韩局长的“香艳日记”,推及其今后或许进入牢狱生活的日记,殷切希望韩局长在接受检察院、派出所、看守所、监狱的所有执法部门的审问调查监禁宣判的过程中,将自己看到的听到的遇到的所有类似于躲猫猫打黑拳喝凉水灌开水发狂死自虐死跳楼死等等另类“香艳”的事情统统记录下来,甚至也将是否请某位法官检察官吃饭送钱以求轻判的事儿也写上去,到时候恐怕又是另一本《官场现形香艳记》了。
责任编辑: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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