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娄义华 > 正文
春节前后物价上涨应慎重
www.fjnet.cn?2010-01-20 09:15? 娄义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每逢年终岁末,必将迎来一个消费高峰期。每到这个“黄金时节”,大部分物价就开始上扬。然而,消费者是乎已默认,春节前后的物价上涨是正常现象。节假日的物价上涨看似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随行就市,以供求关系来调整物价。其实不然,在现行的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很完善是情况下,不少商家唯利是图,擅自涨价,怀着“捞一把”就跑的短视行为。另一种现象是“随大流”型,大家涨我也跟风,绝不做另类分子。第三种是有些商家趁机调价。

春节前后的物价是否应该涨?关系到商家的兴衰存亡。随意涨价,获得短期利益,失去的可能是长期稳步发展,甚至加速走向灭亡。物价上涨与供求关系密切相关,春节期间,需求量大,购买力较为集中。是否应该上涨,不是单独凭借市场因素,还要慎重考虑自身的长远发展。价格一旦上涨,就将自己的商品推向另一个台阶,将失去竞争力,失去价格决定购买力的决定性因素。在我国还不是很发达的时期,价格因素将决定其最终的出路。价格高,要与自身的品牌价值,在行业内的位置,生产规模,原材料供应等紧密相连。所以,任何时候的涨价,都要通盘考虑,不能只着眼眼前利益,而忽视长期稳健发展作为代价。

稳定春节期间的物价,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不少商家在春节期间趁机涨价,抓住这个绝佳时期调整商品价格。节日一过,并不是涨跌有序地随着市场规律回到原来的价格位置,而是一直保持这个原价不变。这样的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环境造成不小的压力,一个商品趁机涨价,势必影响整个行业的同类型商品的价格跟着上涨,由此产生的“链条效应”,就会影响相关产业的价格普遍上涨。2008年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宣布实行临时价格管制和干预措施,限制社会公共产品及人民生活必需品涨价,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并将惩处行业协会经营者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国务院出台这是中国政府自1993年以来首次实行价格干预措施。一些地方出现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现象。有的企业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政府出台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限制公共产品和生活用品的提价,缓解春节前后的涨价压力,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我想,要有序调控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今后的每个节假日,政府物价管理部门都要加大管理力度,适时监管。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