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们的"剽窃战",看客该关注什么
www.fjnet.cn?2009-06-30?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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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剽窃就像传染病,在暗地里疯狂地传染。揭发剽窃也是传染病,几乎时隔几日就有新的猛料出来。真也罢假也罢,总之是让我们这些行外人雾里看花,谁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炒作也罢,维权也罢,总之闹剧一幕接一幕。哲学教授剽窃门尚未关闭,副市长剽窃也没一个说法的时候,媒体再爆高端人士剽窃门事件。

  据《新京报》6月29日消息: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将该书作者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李树喜称被告图书一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均来自原告的作品,抄袭量占83.6%。

  与其他剽窃门相比,此次两社社长大战,却另有看头。在李树喜起诉黄书元大面积抄袭自己作品时,黄的代理人又言之确凿地指出,李的作品本身已经涉嫌剽窃,看起来很有些狗咬狗的味道。从媒体提供的资料看来大概是这样的:李参与写了第一本书,之后以第一本书为主体出了第二本书,而黄也是以李参与的第一本书为主体,推出新书。且不论是谁先谁后,且不论黄的“借用”是否合法,但有一点看来似乎是毫无疑问的,正是应了那句古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敢情这些“大家”们的“著作”,原来都是整段整段抄来的?我们不难发出这样的疑问。

  尽管涉案的三本书本人一本也未曾见过,但从三本书的书名看来,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也即书的内容本身并无多少作者原创的成分,而基本是对历史典故的整理和分类,充其量只能算“编”而不能称之为“著”。既然大多是历史典故,那么真正的版权在哪里?不知二位社长在大量引用典故时,是否给古人支付了版权费?当然这只是个笑话。但显而易见,之所以能一抄再二抄,就在于书本身作为参考性的资料读本,在官员群体中很有市场,也就是说经济效益很客观。在中国的图书市场,最能赚钱的并非市场上的畅销书,而往往是市面上看不到,一级一级以行政命令和人情、利益关系为主发行渠道的官场八股文。

  如果书本身真的有市场,那么二版三版多得是也很正常,自然也有赚不完的钱。那么内容几乎完全雷同的三本书,为何作者不愿坐享其成多印一些而要费心费力的改头换面重新做呢?道理很简单,作为参考读本,每个单位或者个人有一套或者一本就足够了,二版三版再派发给谁去?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稍加粉饰,换个“马甲”。而有了“新”东西,自然一级又一级打着学习的旗号,堂而皇之地把装了旧酒的新瓶子搬回来。说白了,这就是图书市场的现实生态。

  由是观来,剽窃不剽窃其实也倒无所谓,毕竟这些玩意儿并不是有含金量什么学术著作,充其量不过是些文字垃圾而已。剽窃自是让人不齿,但东拼西凑,拉拉杂杂地格式旧瓶装新酒,打着理论学习的幌子,每年要浪费各级政府多少财政资源,也许这才是需要我们关注和值得深究的事情。(刘长锋)

    相关评论:看“抄袭”决战紫禁之巅
             两位社长“掐架”的看点在哪
               抄、抄、抄,胆子越大越好?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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