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叔叔成了群众攻击的对象?
www.fjnet.cn?2008-07-2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被数百名群众围攻、殴打;冲突中,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人死亡。(《新京报》7月21日)

  过去是警察打人的新闻比较多,最近是警察被打的新闻比较多,在云南孟连“7.19”事件中是如此,在贵州瓮安“6.28”事件中也是如此,在上海甚至发生了杨佳袭警的案子。其实,在百度里面输入 “警察被打”几个字,居然可以搜出78500篇相关网页,如果输入“警车被砸”几个字,相关网页更是多大195000篇,如果输入的是“警察打人”几个字,则可以搜出吓人的1510000篇相关网页。“警察打人”与“警察被打”是否存在什么关系,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警察的正式称呼叫“人民警察”,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已经习惯了“遇事找警察”、“出了问题打110”,警察一直是人民保护神的形象,也是鱼水一样情深。在暴力冲突事件中,警察来了本应该是平息冲突的,不知怎么就成了群众眼中的敌人,就成了被打的对象?

  我是大学教师,是标准的顺民良民,一向对警察叔叔抱有好感。可是回到老家后,我也曾经了解了一些警察叔叔的故事,也真有想打警察的冲动。我的老家是一个著名的磷矿区,由于开矿征地、震动房屋、干涸水源等,当地群众和采矿企业,颇有一些矛盾。群众找警察,警察让群众去找政府,政府再“踢皮球”,走投无路的群众只得和采矿企业“杆上”,“杆上”的结果往往是群众被打,然后警察来抓人,以打架论处。

  人是肉长的,谁不怕疼呢?采矿企业一般都有强大的“保安”队伍,发生纠纷后,首先的措施就是“打”。有的老板说“宁愿付医药费也要把群众打怕”,更有甚者扬言“打死你又怎么样”。那些“保安”可比城市里面的保安厉害多了,他们不仅“武功”出众,闲暇“偷鸡摸狗”更是一流水平。群众忍无可忍,集体断路,这时候警察叔叔就来了,先抓几个带头的,然后采矿企业用金钱再“安抚”几个“钉子”,事件也就平息了。

  面对这样的警察叔叔,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产生了“杨佳一样的冲动”,只不过我们“奴性”更足,往往是像阿Q一样玩一把 “精神胜利法”,没有付诸实践而已。云南“7.19”事件中,警察之所以成了被围攻、殴打的对象,群众“缺乏”法律知识可能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可能是民怨积累的太多了,“被逼急了的兔子”不小心咬了一下警察叔叔而已,所以警察叔叔也应该看好好反思一下。

  我国的警察是人民警察,它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才来圆满完成任务,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须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最重要的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的利益,千万不能沦为利益集团的“保安”,不能服务“政绩”而沦为“镇压”群众的“刽子手”。为了保证公安不成为“公害”,就必须真心实意地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人民的监督权的落实,就是摆在公安、政府面前的一件非常紧迫的事情了,因为这可能是避免警察叔叔不再被打的一个好办法。(叶雷)

(责编:吴颂洁)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