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订社保再征地乃安民之举
www.fjnet.cn?2008-04-02?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日前,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凡没有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一律不予受理征地申请。广西这一重视民生的举措,颇值得称道。广西出台的《办法》规定,征地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即属于合法征地。在此前提下,对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养老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出资筹集,个人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从土地补偿费中出,政府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年满60周岁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身份变更为城镇居民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仍属农村居民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城务工人员和已属城镇居民的从业人员,有用人单位的,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见2008年3月30日新华社)

  先订社保再征地的办法好,就好在它给失地农民吃了定心丸。近年来,各地征用农民土地搞开发建设可谓如火如荼,其中越权批地、以租代征、化整为零、先斩后奏、边建设边报批等违法用地的不在少数。即便是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征地的,也普遍存在着不顾失地农民生路的现象。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便失去了生活来源,养老、医疗、生存都成了问题。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在搞开发建设中,缺乏科学规划和配套措施,特别是没有把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纳入重要议程。广西的办法,则解决的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必然会受到农民的欢迎。

  先订社保再征地的办法好,还好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征用农民土地后,不仅断了农民的生路,而且连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金都不能及时发放到位,有的甚至被乡村克扣,由此引发的农民上访事件不断,社会稳定受到影响。很明显,责任不上访的农民,而在县乡政府和基层干部。广西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养老、医疗等问题,加之能够把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通情达理的农民自然就会息访,从而使矛盾得以化解,这无疑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还须科学民主决策。广西推出的先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再报征地申请的举措,不仅坚持了正确理念,而且决策也是科学的。他们的做法,应当对各级政府有所启发。(侯文学)

(责编: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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