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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腐败”入罪是典型的一“法”就灵

www.fjsen.com?2012-02-01 17:42?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缺少决心体现在现有监督机制的缺失和缺位,缺少让公众参与监督公款吃喝乃至监督贪腐的决心。而归根结底,决心正是“公开”二字。一项调查显示,92.4%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民间的呼声也越来越清晰响亮,但是这一制度始终以一步三回头的姿态在前进。当然这个制度注定不是一个无痛的制度,但纵观各国阳光法案的实施历史,实际上就是腐败官员不断落马、社会监督日益严密、政治伦理不断明晰的历史。这是我国法治完善和政治文明进步不可回避的议题。再看“三公”消费,这只是挥霍浪费的问题吗?不是。一是有关公款消费方面的财政预算不透明,二是有关公款消费方面的财政执行情况也不透明。这就需要建立现代的财政预算制度,真正改变行政管预算的尴尬局面。如果真正公开行政消费,那么一些人估计想挥霍浪费都找不着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那本清廉的公款消费账本,自然得益于毫无保留的财政公开。

法律不是用来针对那些行为细节的,“挥霍浪费罪”的建议针对的只是灰色腐败的表面现象,而关键是要深究行为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要信仰法律,首先就要避免立法庸俗化、盲目化。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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