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正名,“去妖魔化”
“我们承担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为农村作了不小的贡献,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好的社会评价。然而,我们并没有充分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可,我们的整体形象和声望较差。” 陕西石泉县饶峰镇新华村村支书李武龙道出了埋在很多村支书心底的内伤。他们认为自己负荷大,付出多,但回报少,社会承认度低,心理的天平难免失重。
村支书群体不被社会认可,乃至招致恶评,要追溯到税费改革前。那时,许多地方的村支书成了农业税、特产税“税官”,与农民直接摩擦不断。有些地方因收税构成激烈的干群冲突,村支书首当其冲,留下“与民争利”恶名。
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干群关系逐渐缓和,但也有部分村支书在惠农政策落实、土地流转、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不按规定办事,村务不透明、不民主,甚至吃拿卡要,贪污贪占等,引起群众不满。村支书群体的整体形象受到损害,面临着群众的信任危机。一段时期以来,一部分媒体也舆论一边倒,将村官腐败集中曝光、放大。久之,社会上对村官乃至乡官形成一定偏见,将其人格形象“妖魔化”。对此,村支书们颇感委屈,有的滋生愤世情绪。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党组织是党的“三农”工作的基石,村支书群体是党联系亿万农民群众的神经末梢。平心而论,中国村支书群体主体是好的,尽管他们也有种种狭隘和先天不足,但大都对农民有感情,富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忍受,能吃苦,以自己的脊梁和臂膀,默默为共和国奉献,为执政党夯基。这是一群同样呼唤理解和关怀的人,这是一群利益诉求需要关切的人,这也是一群亟待“去妖魔化”而渴望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人。
值得欣慰的是,党中央并没有小觑这群乡村领头雁的贡献和作用,他们的利益诉求也日益得到高层的呼应。在去年12月1日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强调,要推广“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经验,同时要拓展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公务员力度。
而在今年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村支书们的两大利益诉求被郑重写进中央文件:“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而且,就在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期间特别强调: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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