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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开拓新的生长点
www.fjsen.com?2009-10-10 10: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作者名片】 刘大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科学活动论》、《互补方法论》、《科学技术哲学导论》、《从中心到边缘:科学、哲学、人文之反思》等。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等问题。在我国,自然辩证法研究既是一门学科,又是一项事业。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不断开拓新的生长点,充分彰显了自身的理论活力和实践价值。

基本脉络: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回答重大时代课题

新中国成立后,自然辩证法首先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受到重视的,自然辩证法研究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56年,中国科学院自然辩证法研究组成立。后来,一些高校陆续设置了自然辩证法专业,培养了一批研究人才。在“文化大革命”中,自然辩证法研究受到一定的干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自然辩证法研究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上世纪70年代末,有关科学问题的哲学讨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1978年1月,经邓小平同志批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

上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也全面展开,科学技术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学者开始把现代科学技术当作一种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加以研究。与此同时,自然辩证法研究更趋专门化与多元化,论题日益丰富,论域不断开阔,逐步拓展为科学技术哲学,成为对科学技术本身及其与经济的相互关系进行哲学思考和探索的一门学科。上世纪90年代,许多学者重点开展了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研究、发展战略研究和知识经济研究,其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自然辩证法研究迅速把科学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并力求会通科学与人文,深入探讨自然与人、科技与社会、科学与人文等问题。

主要成果:学科分支逐渐齐全,研究领域不断拓展

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我国自然辩证法研究已经拓展为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科技思想史等主要分支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在自然哲学研究方面,主要涉及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问题。关于自然观问题,集中研究了天然自然与人工自然的关系。所谓人工自然,就是被人类实践活动变革了的那部分自然。学者们认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天然自然与人工自然的协调发展。我们既要对天然自然进行改造,又要对人工自然进行控制,努力实现天然自然与人工自然的平衡。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等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基本内涵、伦理原则、价值标准、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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